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利华电”,证券代码:300069)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2018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停牌期间,根据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的情况,公司本次拟进行的重大事项涉及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资产,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尽快恢复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的非关联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行业类型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次拟收
购的标的资产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已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各项工作正在稳步进行。
三、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