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7-026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6
日及2017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
司拟出资 7,650 万元收购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华时
代”)股东宁波大榭秀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大榭坤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央华时代51%股权。详见公司2017年2月17日、2017年3月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央华时代51%股权的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央华时
代已取得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央华时代51%的股权,央华时代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306643658D
名称: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7号1幢3507-147
法定代表人:王可然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5日
营业期限:2014年08月05日至2034年08月04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婚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培训;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8月03日)。(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工商分局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