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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7-28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1-020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11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
出通知。2011 年 7 月 27 日上午 8: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
会议的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坚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
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80 万元收购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贺
维章持有的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 53.917%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将再向
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 3,46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增加
注册资金和相关中介费用的总和为本项目的投资总额,预计投资总额为 4,98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收购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此项计划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新时代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保荐意见。上述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及《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江西强
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进行增资的保荐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赵晓红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由于公司工作安排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赵晓红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
并委派赵晓红先生前往控股子公司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
经理职务。同时公司将不再向赵晓红先生支付薪酬而改由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公司董事会在免去赵晓红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之后,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决定聘任赵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赵坚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赵晓红先生提名决定聘任曹伟红先生、蒋永华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曹伟红先生、蒋永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经逐名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以及结合当地区域和同行业的薪酬情况,
决定支付给新聘任副总经理曹伟红先生、蒋永华先生的薪酬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
币10万元(含税)。
    经逐名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修订过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控股子公司管理
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设投资发展部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以及为保证公司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
定增设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是子公司管理部门,也是具体负责对外开展投资
业务的工作部门,它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28 日
附件:简历


    赵坚,男,中国籍,1964 年出生,大学学历、EMBA 在读,工程师、高级
经济师。1988 年—1992 年就职于东阳市巍山液化气站任站长,1992 年—1999
年就职于东阳市煤气用具厂任厂长,2000 年—2007 年就职于浙江坚利美钢瓶制
造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7 年 11 月 27 日担任浙江金利华电气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07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技术负责人,2009 年 6 月起至今
兼任浙江坚利美钢瓶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坚先生于 1996 年任浙江省东阳
市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于 2007 年获得金华市技术进步先进工作者称号,于 2008
年任浙江省高级经济理事会理事,于 2008 年 12 月 22 日获得金华市金东区首届
“青年创业之星”荣誉称号,2009 年 2 月获得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称号,2011
年 4 月被选举为金华市第六届人大代表,2011 年 6 月被选举为金华市人大代表
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赵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5,972,15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2%,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持有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赵康先生之父,是公司副总经理吴兰燕女士之夫,是公司董事赵晓红先生之
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曹伟红,男,中国籍,1960 年出生,高中学历,高级营销员。1978 年 8 月
—1980 年 1 月就职于南京电瓷总厂,1980 年 1 月—1985 年 10 月任南京电瓷总
厂基建处管理员,1985 年 10 月—1990 年 1 月任南京电气(集团)公司采购员,
1990 年 1 月—1995 年 1 月任南京电气(集团)公司销售员,1995 年 1 月—1996
年任南京电气(集团)公司西南销售经理,1996 年—2011 年 3 月任南京电气(集
团)公司南网销售处长,2011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曹伟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永华,男,中国籍,1961 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78 年—2000
年曾先后任金华市面粉厂经营科长、金华市粮油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金华市粮
食局小麦联营办公室主任,2000 年—2004 年任河南省中原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
2004 年—2008 年任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市
场部经理,2008 年—2011 年 7 月任浙江大森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市场部经理。蒋永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