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 谭小青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45 人
2023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6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660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9.35 亿元
2022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9.34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8.89 亿元
客户家数 36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4.62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计情况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3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裴志军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文件;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