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储能项目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实施内容、进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合同的具体落实有助于公司储能业务进一步提升和拓展。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子公司浙江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能源科技”)于近日与康晟佳智慧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署《采购合同》,供货内容主要为锂电池储能系统,合同金额约为 2.12 亿元(含税)。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1、买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晟佳智慧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建海
注册资本:5,000 万
成立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 69 号小微产业园 3 号楼
(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2、最近三年公司与买方未发生交易。
3、履约能力:
康晟佳智慧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南都能源科技与买方签署《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买方:康晟佳智慧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货物名称:储能系统设备
2、合同金额:约 2.12 亿元(含税)
3、项目容量:200MWh
4、交货地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合同价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 10%,其余款项根据发货、到货、验收等分阶段支付。
6、质保期:五年。
7、主要承诺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或设备部件出现任何缺陷、损坏或故障,卖方应立即予以补救。
8、主要违约责任
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交付合同设备延迟(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违约金计算天数应从款项应付未付之日起计算, 利率按照合同签订当月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9、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在争议解决前,除涉及争议事项的部分条款外,双方要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部分条款,合同双方均须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义务。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储能行业领先者,多年来在新型电力储能、工商业储能、工业储能等领域积累了品牌、渠道、技术等优势,形成了从电芯产品、系统集成、运维服务至资源回收的储能产业一体化能力,完成了全球销服一体化的布局,得到全球行业及国内外客户一致认可。随着全球储能市场的爆发,公司储能业务迎来高速发展。本次合同签署是公司多年深耕储能领域的优势积累的结果。
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储能业务拓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公司签署合同金额约为 2.12 亿元,占 2022 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1.80%。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在上述相关产品交付后确认收入。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实施内容、进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