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止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截止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法律、法规规定
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向 386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5,000 万份股票期
权,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6 日,行权价格为 20.80 元/股。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