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9,740,893元。 856,525,927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859,740,893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856,525,927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