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分配方案
已获2018年5月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
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4,894,16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行权价格。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7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2 02*****619 朱保义
3 08*****468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南都资产管理计划
4 08*****938 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 01*****169 陈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祖伟
咨询电话:0571-56975697 传真电话:0571-569756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