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6-035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201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自2016年5月3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止,可行权数量共计749万份。
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