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证券代码:30006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2015年1月
2―1-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配偶和直系近亲属。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1-2
特别提示:
1、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都电源”)《公司章程》制定。
2、南都电源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2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0,498万股的2.51%。上述权益均为首次授予,不作预留。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5、南都电源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52元。行权价格系根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南都电源股票收盘价10.03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南都电源股票平均收盘价10.52元。
公司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2―1-3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分二期申请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批股票期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权行权期 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批股票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权行权期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达不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7、行权条件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行权条件
行权期 财务业绩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15年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15%以上
第二个行权期 2016年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30%以上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净资产收益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产生的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净增加额的计算。)
8、本次股权激励费用的摊销对公司2015年、2016年的净利润影响较大,从而会对公司2015年、2016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对其他年度的净利润影响程度不大。
9、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南都电源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南都电源因实施本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南都电源股东大会批准。
12、公司股东大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征集委托投票权。
2―1-4
13、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4、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1-5
目 录
目 录....................................................................................................................6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总则........................................................................................................8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9
第四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11
一、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11
二、股票期权的股票数量和分配......................................................11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11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
售期..............................................................................................................11
五、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13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4
七、本激励计划具体分配表..............................................................16
八、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17
第五章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19
第六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1
第七章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22
第八章 附则......................................................................................................24
2―1-6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指
公司、南都电源
标的股票 根据本计划指 ,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南都电源股票
激励对象 依据本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指
高级管理人员 公指司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授权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指
有效期 从指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
时间段
行权 激指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和条件购买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指 ,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公指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
买公司股份的价格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指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 (试行)》
《公司章程》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指
《考核办法》 《指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