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或“众华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
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825.2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0 家,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安诺其同行业客户共 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
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 1 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
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58 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
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涉及 2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黄恺,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舒颖菲,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严臻,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邀请招标,根据评分结果,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排名第一位。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本次拟续聘相关的职责,指导及监督本次拟续聘的具体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邀请招标,根据评分结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排名第一位。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本次拟续聘相关的职责,指导及监督本次拟续聘的具体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于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拟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众华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众华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