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4)第00946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45,797.80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628,478.49元。根据《公司章程》,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75,869,752.3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241,273.86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4,374,5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46,174,982.96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在基于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的同时,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股东环境、稳定股东结构、增强股东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信心,还兼顾股东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
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制定,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制定该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