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3-029
上 海 安诺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不得连续任职超过 6 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 公告发 布之日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 选独立董 事人数 。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 2023 年 7 月 7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原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因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3、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4、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5、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7、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1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 公司董 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有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是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3、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的人员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6、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3 年 7 月 7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
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坚、李静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9867500
联系传真:021—59867366—8230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邮政编码:201703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
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等)
其它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量;是否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