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0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66,037.7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5,173,962.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 631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七宝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由于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未完成的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因此,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利息收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 活期账户
陀支行 98140078801900000072 79,713.54 75,751.2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 34,786,998.10
陀支行 98140078801200000071 活期账户 (不含暂时补流 1,623,350.06
4,000 万元)
招商银行上海七宝支 活期账户
行 121927038510101 3,383,432.85 528,081.64
招商银行上海七宝支 活期账户
行 121932214810101 6,209.00 59,925.33
合计 38,256,353.49 2,287,108.30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为 13,000 万元,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故对“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3,000 万元调
整为 9,017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其中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烟台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因此“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4,017 万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针对“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 3,904 万元,投资进度为 97.19%。2019 年 3 月,江苏安诺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安诺其”)所属化工园区发生爆炸事故,受不可抗力影响,园区整体关停整顿,“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停止实施,公司将部分设备转移至烟台“22,750 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使用。2020 年,江苏安诺其与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支付江苏
安诺其补偿费用合计 53,561,223.89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项目工程尾款已全
部付清,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338.34 万元(含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的节余资金338.3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