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0-090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对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授予郑强、徐长进、杨好伟 3 人1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本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2、授予价格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2.13 元。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董事会同意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 3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5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0.16%。
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郑强 财务总监 50 34.48% 0.05%
杨好伟 运营总监 70 48.28% 0.08%
徐长进 董事长特别助理 25 17.24% 0.03%
合计(3人) 145 100.00% 0.16%
注:徐长进先生原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换届离任,现任公司董事长特
别助理。
4、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 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
根据公司《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
解锁,解锁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锁期 40%
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锁期 30%
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锁期 30%
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考核并解锁,以 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6-2018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6-2018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6-2018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中上、合格四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中上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根据《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所获当期可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出具众会字(2020)第
6346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
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 日,贵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从激励对象收到本次
募集股款人民币 3,088,5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45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638,500.00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931,949,272.00 元,股本人民币 931,949,272.00 元。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3 日。
三、《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认的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的授予日的说明
(一)政策及草案对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148 号文)(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第
四十四条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上市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本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公司激励对象郑强等 3 位高管,在首次授予日 2019 年 12 月 6 日前的 6 个月存在
卖出股票的情况,其中郑强最后一笔卖出时间 2019 年 9 月 17 日、徐长进最后一笔卖
出时间 2019 年 9 月 18 日、杨好伟最后一笔卖出时间 2019 年 9 月 16 日。根据《证券
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规定,需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因此,杨好伟、郑强、徐长
进等三位激励对象分别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18 日、19 日起方可进行授予。
(二)关于授予日的说明
由于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需避开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敏感期,因此,授予日
需避开 4 月 4 日年度报告披露的前 30 日、4 月 27 日一季报披露的前 30 日、8 月 22
日半年报披露的前 30 日等敏感期影响。
自 2020 年 5 月 4 日,公司与东营市河口区政府就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进行洽谈投资建设筹备事项。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故公司未在洽谈筹备期间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2020 年 6 月 27 日,公司竞拍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公司在签署完土地成交确认书后,
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0-061)。2020 年 7 月 17日晚间,公司发布了《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进展提示性公告》
(2020-069)。鉴于以上内容,公司判断自 2020 年 5 月 4 日至 7 月 17 日为该重大投
资项目的筹备期,属于该重大投资项目敏感期。
因此,扣除前述敏感期,公司应在 2020 年 10 月 14 日前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
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时间符合相关规定期限。
四、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1,656,557 30.27 1,450,000 283,106,557 30.38
高管锁定股 273,706,557 29.42 0 273,706,557 29.37
股权激励限售股 7,950,000 0.85 1,450,000 9,400,000 1.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48,842,715 69.73 0 648,842,715 69.62
三、股份总数 930,499,272 100.00 1,450,000 931,949,272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