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0-079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诺其”)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0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66,037.7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5,173,962.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 631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烟台年产 30,000 吨染料中 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 50,000 28,500
间体生产项目 有限公司
江苏安诺其化工有限
2 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 15,000 4,017 注1
公司
烟台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尚乎数码科技有
3 15,261 5,000
项目 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 3,000
合计 -- 83,261 40,517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 11,530.65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将上述金额资金置换完毕。
(2)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8,500 万元对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前述资金将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进而用于募投项目“烟台年产 30,000 吨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017万元对江苏安诺其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9,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 17 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进而用于募投项目“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
(3)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用于投入“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的 5,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烟台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 4,017 万元。
(4)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注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44,500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517 万
元,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13,000 万元调整为 9,017 万元,后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用于投入“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烟台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目”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5)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1,755.11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9,998.99 万元(含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174 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诺其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拟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