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0-039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如下:每股派现金额=每10股派现金额÷10=0.80÷10=0.08(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派现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8(元/股)。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0,499,2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
除权除息日:2020年5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84 纪立军
2 01*****240 张烈寅
3 01*****541 王敬敏
4 01*****121 徐长进
5 01*****165 郑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如下:
每股派现金额=每10股派现金额÷10=0.80÷10=0.08(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派现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8(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9867500
咨询传真:021-59867366转8230
咨询联系人:徐长进、李静
八、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