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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67 深市 安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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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7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自2018年2月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2018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及《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经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吴贤良等7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盐城东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东吴”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自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盐城东吴及交易对方情况

    1、标的公司情况

    名称:盐城东吴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星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7720377786

    住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沿海化工园区内)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阳离子染料、有机颜料按《批准书》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情况

    (1)吴贤良,居民身份证号: 3205241978********

    (2)孙介明,居民身份证号: 3205241969********

    (3)蒋忠明,居民身份证号: 3205241976********

    (4)洪广伙,居民身份证号: 3427231975********

    (5)肖学俊,居民身份证号: 3205021957********

    (6)俞星光,居民身份证号: 3205221979********

    (7)盛永元,居民身份证号: 3205241956********

    二、交易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1、股权收购

    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

    2、定价依据及标的估值

    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确认的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 日,

本次收购的具体交易价格,按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根据

公司聘请的评估结构所确认的数值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以各方签订正式协议为准。

    3、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计划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价支付。具体操作由各方签订正式协议进行约定。

    4、后续工作安排

    (1)交易各方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后,公司委托审计、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等事项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与交易对方进行进一步商谈。

    (2)交易对方保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全部信息,没有重大遗漏、误导和虚构。

    三、停牌原因说明

    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盐城东吴100%股权,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

洽谈、沟通当中,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2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自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四、后续工作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26日前按照中国证

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按照计划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有关各方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六、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