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7-091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激励对象崔田、詹樟林等1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和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13,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相应的变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上
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
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
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安
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6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236 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为1426.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已于2016年9月12日完成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6-071).
6、2016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赵于、高滢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二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7年2月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7-008)。
7、2017年6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17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发布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2017年9月4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0、2017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崔田、詹樟林等1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1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3,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说明
根据《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崔田、詹樟林等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3,200股。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同意以3.825元/股对613,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55,440,848股变更为654,827,648股。
三、回购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13,200股,回购注销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1 崔田 100,800
2 张振华 126,000
3 詹樟林 67,200
4 李吉元 50,400
5 陈碧君 42,000
6 闫世成 42,000
7 郁军伟 33,600
8 张华 42,000
9 范鑫 25,200
10 王国良 16,800
11 唐俐 16,800
12 尹程琳 16,800
13 王健 16,800
14 何永泉 16,800
合计 613,200
2、回购价格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4,076,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2017年4月28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派息
P=P0-V=4.61元-0.02元=4.59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2)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4.59元÷(1+0.2)=3.825元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派息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825元/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3,542,311 34.11 -613,200 222,929,111 34.04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13,367,360 2.04 -613,200 12,754,160 1.9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
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