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6-087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
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潘姣娥、宋有勤、赵敏、周红星4人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减少认购或自愿放弃认购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85人调整为7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由211万份调整为192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85人调整为6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416万股调整为306.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7日完成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7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915元/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46万份,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为92万股。同时公司将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出,授权日为2014年12月8日,其中授予36名激励对象4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25元/份,授予36名激励对象9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7元/股。公司对满足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相关事宜;7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1万份,64名激励对象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9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4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中所涉及的7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完毕。 8、2014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中所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以及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7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915元/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46万份,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为92万股。
9、2014年12月2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12月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
10、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15年 1月 12 日发布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2015年1月15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1、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发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2015年1月21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股份上市流通。
12、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666元;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37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对上述行权价格调整完毕。
13、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同意对姬海涛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44,800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800股进行回购注销;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88125元,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409.92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在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8万份、3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3.6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375元/股。同时,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70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34.24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9.888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66元/股,上述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5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所涉及的44,800份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完毕。
1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发布《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2015年12月10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公司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2015年12月16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
17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
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2015年12月29日公司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公司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2016年1月4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
19、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汤晓飞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6,800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8125
元/股;对聂红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1.881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16年8月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所涉及的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4,800股以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6,800份回购、注销办理完毕。
备注: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会议决定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