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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24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5-074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4.24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9.88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长进、陈昌文、汤晓飞、郑强4人本次可行权数量合计61.44万份、可解锁数量合计107.52万股,行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4.24万份、6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89.888万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减少认购或自愿放弃认购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85人调整为7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由211万份调整为192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85人调整为6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416万股调整为306.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7日完成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7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915元/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46万份,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为92万股。同时公司将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出,授权日为2014年12月8日,其中授予36名激励对象4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25元/份,授予36名激励对象9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7元/股。公司对满足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相关事宜;71名
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1万份,64名激励对象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9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4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中所涉及的7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完毕。
    8、2014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中所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以及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7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915元/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46万份,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为92万股。
    9、2014年12月2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12月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
    10、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发布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2015年1月15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1、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发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2015年1月21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股份上市流通。
    12、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666元、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375元;公司首次授予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259万份相应调整为414.4万份、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6万份调整为73.6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对上述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调整完毕。
   备注: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会议决定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14年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以2012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4年年度  为97,019,054.68元,相较于2012年的19,455,836.95
净利润较2012年增长率不低于100%以上。“净利润” 元,同比增长达到398.66%,且2014年的加权平均净
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资产收益率为12.13%,均高于授予时设定的公司业绩
润;“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考核指标,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个人考核指标: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  70名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合格,满足行权、解
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锁条件。
    公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全部符合激励条件,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34.24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9.888万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A股普通股。
    2、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已获授但  占已获授           已获授但  占已获授
                                        第二个行
                     尚未行权  但尚未行           尚未解锁  但尚未解  第二期可解锁的
                                        权期可行
 姓名       职位     的股票期  权的股票           的限制性  锁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数量
                                         权数量
                      权数量   期权总量           股票数量  股票总量    (万股)
                                        (万份)
                     (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