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7 日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9.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637,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17,500,000.00 元,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2,817,290.00 元。
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2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096号《” 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已投入 置换先期 直接投入 永久补充 年末余额
投入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 流动资金 收入净额
545,345,579.79 - - 116,897,535.82 49,425,825.61 -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660 号)核准,公司向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李建林、兴全睿众定增 3 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三川股份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749,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6 元,截至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共计为人民
币 128,297,340.00 元,扣除交易所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5,706,749.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590,591.00 元。上述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160006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登记托管手续。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度末,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转为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2010 年 2 月 18 日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下同)。201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条款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0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府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长天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鹰潭市分行营业部分别设立了 6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工商银行四海支行、
农业银行鹰潭分行分别设立 2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 2010 年 4 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4 年 12 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在农业银行鹰西分理处开设账号为 14-3912010440006398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5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鹰西分理
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或比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1,281.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89.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13.2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224.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9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收益
变更) (2) (%)(3)=(2)/(1) (万元)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 万吨管材项目 否 2,581.00 2,581.00 - 2,475.99 95.93% 2011 年 2 月 28 日 否 是
2、年产 15 万台工业水表项目 是 3,019.00 1,463.50 - 1,463.50 1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42.49 否 否
3、年产 200 万台智能表 否 7,508.00 7,508.00 - 6,800.78 90.58% 2013 年 12 月 31 日 9,67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