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12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文君先生因身体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036.75万元,同比下降12.19%;实现营业利润7,936.13万元,同比下降40.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909.36万元,同比下降40.79%。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80,457.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实现
净利润 87,806,912.9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780,691.29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231,161,998.90元,减去2016年度已分配现金股
利20,800,665.24元,本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9,387,555.31 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00,665.24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2714.99万元,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出租房屋及建筑物等。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建林先生、李强祖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 要求自2017年5月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