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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日期:2022-11-09

海兰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017 年 4 月 27 日,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股东大会、海兰劳雷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海兰劳雷增资事项,同意珠海市劳雷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劳雷”)、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海创信”)、珠海永鑫源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鑫源”)、上海梦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梦元”)、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煜”)、杭州兴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兴富”)、杭州宣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宣富”)及王一凡对海兰劳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 64,600.00 万元,其中 46,142.8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海兰劳雷 54.38%股权。

  2018 年 10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3 号)批准,核准公司向智海创信发行 6,092,306 股股份、向珠海劳雷发行 11,331,690 股股份、向永鑫源发行 6,092,306 股股份、向上海梦元发行3,046,153 股股份、向杭州兴富发行 1,827,691 股股份、向杭州宣富发行 4,264,614股股份、向上海丰煜发行 3,655,383 股股份、向王一凡发行 3,046,15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海兰劳雷原股东珠海劳雷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13.14%的权益、智海创信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7.06%的权益、永鑫源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7.06%的权益、上海梦元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3.53%的权益、上海丰煜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4.24%的权益、杭州兴富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2.12%的权益、杭州宣富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4.94%的权益、王一凡将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3.53%的权益转入公司,并于 2018年 10 月 19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海兰劳雷的股东变更,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358918P,证照编号:41000000201810190024),变更后公司持有海兰劳雷 100%股权。

  2、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2018 年 10 月 1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
字[2018]20851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认为,公司已收到海兰劳雷 45.62%股权,其中自然人王一凡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3.53%的股权认缴 3,046,153 股,上海丰煜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4.24%的股权认缴 3,655,383 股、上海梦元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3.53%的股权认缴 3,046,153 股、杭州兴富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2.12%的股权认
缴 1,827,691 股、杭州宣富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4.94%的股权认缴 4,264,614 股、永
鑫源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7.06%的股权认缴 6,092,306 股、珠海劳雷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13.14%的股权认缴 11,331,690 股、智海创信以其持有的海兰劳雷 7.06%的股权认缴 6,092,306 股。公司本次共发行股份数量 39,356,29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85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9,356,296 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受理公司
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39,356,296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39,356,296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398,174,035 股。该批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8 年11 月 1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并未募集配套资金。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3,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余额包销。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
值为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 6 年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
公司共计募集资金 73,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869.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132.60 万元(含利息收入 2.4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支行开立的账号8110701012801971766 的人民币账户内。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1“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2“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变更情况

  (1)第一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议案同意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本公司拟将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具体地块信息和价款情况尚在商讨程序中,公司会加紧督促相关协议的签订,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第二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1)使用截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以下
简称“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2)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

  2、变更原因

  (1)第一次变更原因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在三亚已布局了海底数据中心示范
项目。海南瑞海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以其为主体实施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具有地理优越性。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海南瑞海,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上述“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5,100.61 万元不变。海南瑞海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涉及需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第二次变更原因

  1)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

  项目启动以来,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现为更好推进公司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 21,411.10 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2)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将在海南省临水县开展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陵水县。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无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
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转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0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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