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65 深市 海兰信


首页 公告 海兰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级筛选:

海兰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3

海兰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主要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
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申万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