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发”)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与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了《《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特区建发拟出资总额人民币 994,401,250 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为 79,552,100股(具体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该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
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因此,公司决定与特区建发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之前签订的《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终止协议签订的主体
甲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申万秋
丁方:上海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2020 年 12 月 28 日,甲乙双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乙丙双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甲乙丙丁各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统称“《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根据前述协议的安排,乙方拟通过参与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接受丙方表决权委托等方式成为甲方控股股东(简称“本次合作”)。
2、综合考虑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股权变化等因素,各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现决定终止《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本次合作。
基于上述,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现就《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相关事宜达成本终止协议如下:
一、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除另有约定外,《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后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享有《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权利或承担《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
二、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任何一方于《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各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需要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
三、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等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外,未经相关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各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与终止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终止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除另有约定外,本终止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