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068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将回购注销 41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 314,461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一)业绩考核指标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指标相
同,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将根据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
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2020 年 R≥20% 20%>R 15%>R 10%>R 5%>R R<0%
业绩完成情况 ≥15% ≥10% ≥5% ≥0%
标准系数 1 0.90 0.80 0.65 0.50 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
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二)解锁期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37 名激励对象 2,455,586 股限制
性股票。2020 年 3 月 13 日,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2、预留授予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预留部分授予 7 名激励对
象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3 月 2 日,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
予登记工作。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87,093.10 万元,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同
比增长 7.37%,增长率介于 5%—10%区间,根据业绩考核指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标准系数为 0.65,参考公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应回购注销的比例为 0.35,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14,461 股,涉及全部的 41 名激励对象。
(二)回购的价格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09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36 元/股,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参与了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回购价格应扣除现金分红金额,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6.06 元/股,合计回购总金额为 1,979,213.66 元。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后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变动前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616,846 16.98% 67,302,385 16.92%
高管锁定股 58,529,943 14.70% 58,529,943 14.71%
首发后限售股 6,092,306 1.53% 6,092,306 1.5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94,597 0.75% 2,680,136 0.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0,557,189 83.02% 330,557,189 83.08%
三、总股本 398,174,035 100.00% 397,859,574 100.00%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经营业绩未完全达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本次对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4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14,461 股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经营业绩未完全达到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本次对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4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14,461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相关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