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050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0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8 号
文批准,首次公开发行 1,385.00 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3,196.2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231.7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061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议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述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以 2,478.88 万元投资于船舶远程监控管理系统(VMS)产业化项目;拟以 4,734.82 万元投资于船舶操舵仪(SCS)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以 1,793.45 万元投资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剩余 33,224.63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应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共计 342.44 万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853.78 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574.22 万元,确定增加的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1,189.22 万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5,007.63 万
元(其中包含累计利息),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10.32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10.32 万元用于海兰信武汉研发中心建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存储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细化了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规定;2011 年 11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补充规定了募集资金的支付审批权限、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完成后的节余资金用途等。2020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原《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失效。
根据存储制度的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定期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长河湾支行、中信银行北京清华科技园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 年 10 月 26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原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存至民生银行成府路支行,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与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银行成府路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于 2019 年 7 月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01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
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 年 5 月 24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欧泰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注销)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注销募集专户账户。
2013 年 8 月 21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武汉海兰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注销募集专户账户。
2019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海兰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备注
2020 年 8 月 12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127912818610916 --
日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 8 月 12
727801040005145 --
支行 日销户
合计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使用 45,117.95
万元,其中 2020 年度使用 110.32 万元。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附件 1、2010 年度募集资金 2020 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建设武汉研发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
5,000 万元用于海兰信武汉研发中心建设,其中包括剩余超募资金 2,184.35 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2010 年度募集资金 2020 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5,117.9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3,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余额包销。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 6 年期。本次
共计募集资金 73,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869.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132.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汇入公司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支行开立的账号 8110701012801971766 的人民币账户内。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72,132.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定期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