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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6

海兰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040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3,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8,698,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1,302,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7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
                                                                    集资金额

  1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      27,064.82  21,771.21
      项目

  2    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                19,704.29  16,134.22

  3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0,423.14  25,100.61

  4    补充营运资金                                        9,993.96    9,993.96

                      合计                              87,186.21  73,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23,792,716.26
元(含利息收入)。

    三、过去 12 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

    1、目的

    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品种、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3、额度及期限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4、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本议案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议案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本议案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议案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经过独立、审慎的判断,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海兰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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