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确定以 6.09 元/股向 37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2,455,586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预留部分授予 7 名激
励对象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公告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完成暨终止回购的公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股票数量为 2,994,597 股,对应回
购金额 39,596,285.06 元(不含手续费),回购均价为 13.2226 元,最高成交价为15.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8 元/股,上述股票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决定向 3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55,586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实施完毕。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决定向 7 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实施完毕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库存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2、预留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36 元/股。
3、预留授予价格定价依据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之较高者:
(1)预留部分授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13.71 元的
50%,为每股人民币 6.86 元;
(2)预留部分授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14.71 元的
50%,为每股人民币 7.36 元。
4、预留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398,174,035 股的 0.14%;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8.00%。
5、预留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 人,分配情况如下:
获受的限制性 占预留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公司总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 人) 539,011 100.00% 0.14%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形。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
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7、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年至2022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业绩考核目标达成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
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预留部分各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解除限售期
公司将根据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
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2020 年 R≥20% 20%>R 15%>R 10%>R 5%>R R<0%
业绩完成情况 ≥15% ≥10% ≥5% ≥0%
标准系数 1 0.90 0.80 0.65 0.50 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
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5)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
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
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
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
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