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0-026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37 名激励对象 2,455,586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7 人,包括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
司董事会认可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994,597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本
总额 398,174,035 股的 0.75%。其中首次授予 2,455,586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
额 398,174,035 股的 0.62%;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2.00%;预留 539,011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 398,174,035 股的 0.14%,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8.00%。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09 元/股。
5、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
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年至2022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业绩考核目标达成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
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00%;
首次授予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5.00%;
首次授予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50.0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 年至 2022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00%;
预留授予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5.00%;
预留授予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50.0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
7、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 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 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在官方网站公示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2 月 1 日,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没有
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 年 2 月 3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2 月 14 日
2、授予数量:2,455,586 股
3、授予人数:37 人
4、授予价格:6.09 元/股
5、经公司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
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