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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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董事郭留希之外)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
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暂未消除。
1、公司预计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0,000 万
元~-50,000万元。若经审计的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2021年度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3.10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目前公司尚未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将尽快选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推进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若公司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过
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10.3.10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84 元/股,公司股票交易
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 元,根据《上市规则》10.2.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5、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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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65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确定的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凭证,暂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该事项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上市规则》10.1.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将实施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
调查字 202001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根据《事
先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 年末虚增净资产 18.56 亿元,年报显示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7.21 亿元,2020 年亏损 12.36 亿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事先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确定的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凭证,暂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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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其他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无法
表示意见事项暂未消除。
1、公司预计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0,000 万
元~-50,000 万元。若经审计的2021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2021年度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10.3.10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目前公司尚未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将尽快选聘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推进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若公司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过半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10.3.10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84 元/股,公司股票交易
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根据《上市规则》10.2.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10.1.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将被实施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向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自 2020 年11 月 4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近年来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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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2022 年2 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6,400 万元。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 91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为 608,205.14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2 项,案件金额约为 575,426.4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9项,案件金额约为 32,778.74 万元。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事项进展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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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