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1-04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金刚;证券代码:300064)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39.09%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 12 月 31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3、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519,654.94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23,615.51万元,公司业绩处于亏损状态。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因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截至 2021 年 4 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1400 万元;近
年来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 84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576,951.16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0 项,案件金额约 553,908.9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项,案件金额约 23,042.26 万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风险事项详见本公告“四、必要的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金刚;证券代码:300064)交易价格连续 3 个
交易日(2021 年 5 月 7 日、5 月 10 日、5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
风险警示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 30,526.95 万元;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
保的情形,涉及诉讼案件 20 单,诉讼金额合计约 19.64 亿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05.79% 。公司持续督促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履行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
违规事项
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目前不具备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的条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2、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郑州华晶
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76 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目前,公司正在就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落实、核查,公司争取尽快完成函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举行 2020 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
了解公司 2020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至 17:00 时在“豫金刚石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0 年度业绩网上说
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年来,受大股东高质押比例、债务危机等风险传导,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事项引致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被冻结、查封,对公司流动性、市场信誉
等产生一定影响。截至 2021 年 4 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1400
万元。目前公司在生产经营。
7、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8、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最近一个月内均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主动通过
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9、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10、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
调查字 202001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12月 31日通报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2、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对诉讼事项进行梳理与分析,对印章使用情况及涉及非经营借款、担保案件审批情况进行核实,因“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关于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金额最终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
4、资金链紧张的风险
近年来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公司资金状况紧张并出现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
同时因多起诉讼案件,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及持有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已制约公司融资活动、降低偿债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随着案件审理与判决案件执行的推进,公司货币资金存在被继续冻结或划扣的可能,同时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公司存在资
金链紧张的风险。截至 2021 年 4 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1400
万元。
5、诉讼事项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共涉及 84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576,951.16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0 项,案件金额约553,908.9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项,案件金额约 23,042.26 万元。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21 项,案件金额约为 237,901.74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7 项,案件金额约
为 198,923.95 万元;其他案件 36 项,案件金额约为 140,125.47 万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决生效案件 47 项,案件金额为 280,033.08 万元(新增公
司与巩义农商行纠纷案件、道来咨询案件及公司子公司洛阳华发与舜辰机械案件生效),其中根据案件材料显示,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案件 10 项,案件金额约为101,862.67 万元;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的案件 23 项,案件金额约为
161,048.13 万元;其他案件 14 项,案件金额约为 17,122.28 万元。根据判决公
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275,835.64 万元,其中因借款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101,862.67 万元,因担保、差额补足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 156,857.62 万元,因其他案件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为17,115.35 万元。双方已达成和解的案件 13 项,涉及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约为 22,682.99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金额因利息、违约金等原因可能存在变动)。
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目前,公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经对诉讼相关事项的全面梳理及与律师团队充分沟通后,公司根据涉诉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案件合计已划扣公司及子公司资金 73,163.90 万元,即形成诉讼损失 73,163.90 万元。
6、公司经营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超硬材料产业链的研究、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主要产品包括人造金刚石单晶(含金刚石普通单晶、大单晶金刚石)及原辅材料、培育钻石饰品、微米钻石线、超硬磨具(砂轮)等。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52.8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60.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14.7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9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