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5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9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长春,200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3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 10 月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金良,注册会计师,201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 1 月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次。
执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赛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9 年 12 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4 月开
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长春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在天龙集团 2018、
1 陈长春 2021.11.17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2019 年报审计中未恰
当评价专家工作等被
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双方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本期审计费用为 170.00 万元(含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出台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依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方案开展选聘评价工作,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全方位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给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行业经验,能够客观、公允、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审计委员会提交的相关资料,认可审计委员会评选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方案和流程,我们认为审计委员会推选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资质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在承担公司审计业务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和经验,其自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选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顺利完成 2018 年度至 2022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
4、后续审批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