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娜女士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娜女士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娜女士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2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18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8 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3 月 2 日。
(二)授予价格:2.58 元/股。
(三)授予数量:2187.00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55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王娜 副总经理 500.00 20.10% 0.67%
2 陈东阳 董事 50.00 2.01% 0.07%
3 廖星 董事 50.00 2.01% 0.07%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1587.00 63.81% 2.12%
(52 人)
预留部分 300.00 12.06% 0.40%
合计 2487.00 100.00% 3.3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七)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4 年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1,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12,1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3,310万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14,641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分数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归属比例
80 分以上(含) A 100%
70 分(含)~80 分(不含) B 80%
60 分(含)~70 分(不含) C 50%
60 分(不含)以下 D 0%
归属期内,公司在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单位激励成本=授予日市价-授予价格。
(二)本次授予事项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18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进行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161.32 2043.02 1591.41 989.25 473.12 64.52
注:1、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实施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有所影响,但总体可控。此外,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除董事陈东阳先生在 2020 年 12 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