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1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常州长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京江永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此段时间内,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减持股份合计 19,688,0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62%(按照最新总股本 750,201,950 计算,下同),占其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的 43.81%。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
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常州长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京江永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江永晖”)的股份减持计划,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签署的《减
持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此段时间内,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688,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常州长平持有公司股份 32,606,040 股,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持有公司股份 17,561,155 股,合计持有天龙集团股份 50,167,195股,持股比例为 6.70%。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 2015 年收购北京煜唐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部分股份现已解除限售,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收盘期间,常州长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共计 4,00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通过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68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减持详情如下:
减持平均价 占目前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格 减持股数(股)总股本的比
(元/股) 例
京江永晖 2020/6/8 大宗交易 非公开发行 5.11 1,074,000 0.14%
京江永晖 2020/6/8 大宗交易 非公开发行 5.05 11,126,000 1.49%
常州长平 2020/7/1 集中竞价 非公开发行 6.75 517,100 0.07%
常州长平 2020/7/7 集中竞价 非公开发行 7.113 3,483,000 0.46%
京江永晖 2020/7/8 集中竞价 非公开发行 7.09 1,146,600 0.15%
京江永晖 2020/7/9 集中竞价 非公开发行 7.23 571,300 0.08%
京江永晖 2020/7/10 集中竞价 非公开发行 7.49 200,000 0.03%
京江永晖 2020/7/13 集中竞价 非公开发行 7.5 800,000 0.11%
京江永晖 2020/9/2 集中竞价 非公开发行 6.83 770,000 0.10%
合计 19,688,000 2.62%
2、本次股份变动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常州长平 无限售流通股 32,606,040 4.35% 28,605,940 3.81%
京江永晖 无限售流通股 17,561,155 2.34% 1,873,255 0.25%
合计 50,167,195 6.70% 30,479,195 4.06%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 749,001,950 股,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为 750,201,950
股。以上持股比例分别对应减持前总股本和公告出具日总股本。
本次减持后,常州长平持有公司股份 28,605,940 股,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持有公司股份 1,873,255 股,合计持有天龙集团股份 30,479,195 股,持股比例为4.0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之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股东的减持与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无关,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后,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已非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常州长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江永晖签署的《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