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程宇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 87,450,470 股,持股比例为 11.68%,近日程宇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 7,490,02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占
其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的 33.33%。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程宇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1月 10 收盘,程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490,020 股。鉴于程宇先生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 5 月)有关规定,现将程宇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本次减持前,程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158,473 股,通过与其配偶共同
出资设立的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291,997 股,合计持有天龙集团股份 87,450,470 股,持股比例为 11.68%。程宇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 2015 年收购北京煜唐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时支付对价所发行的股份,该部分股份现已解除限售,全部为可上市流通股。
除本次减持计划和减持行为以外,程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于过去 12 个月内未减持股份亦未公告披露减持计划,其最近一次披
露减持计划并减持股份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5 日期间合计减持
18,427,49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54%。
二、减持计划内容
程宇先生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减持股东名称:程宇
2、减持原因:程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4、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22,470,058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0%
5、减持期间及方式:2019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减持平均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占本次减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价格 (股) 股本的比 持计划的
(元/股) 例 比例
程宇 2020 年 1 集中竞价 发行股份 3.74 2,036,100 0.27% 9.06%
月 3 日 交易 购买资产
程宇 2020 年 1 集中竞价 发行股份 3.99 2,000,000 0.27% 8.90%
月 7 日 交易 购买资产
程宇 2020 年 1 集中竞价 发行股份 4.39 2,000,000 0.27% 8.90%
月 8 日 交易 购买资产
程宇 2020 年 1 集中竞价 发行股份 4.83 400,000 0.05% 1.78%
月 9 日 交易 购买资产
程宇 2020 年 1 集中竞价 发行股份 5.31 1,053,920 0.14% 4.70%
月 10 日 交易 购买资产
合计 7,490,020 1.00% 33.33%
在 2020 年 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期间,程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共计 7,490,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2、本次股份变动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程宇 无限售流通股 73,158,473 9.77% 65,668,453 8.77%
芜湖联企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14,291,997 1.91% 14,291,997 1.91%
咨询合伙企业
合计 87,450,470 11.68% 79,960,450 10.68%
本次减持后,程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668,453 股,通过与其配偶共同出资设立的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291,997 股,合计持有天龙集团股份 79,960,450 股,持股比例为 10.6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程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不在公司任职。程宇先生
减持股份与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正在进行的并购重组无关。
2、程宇先生此前承诺:最终减持时间、数量及方式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安排实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3、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与程宇先生之前承诺一致。
4、本次减持对公司经营不构成影响。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程宇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