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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能电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3234      债券简称:中能转债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能电气”)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持续增值作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
估,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决策程序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事宜。

  7、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投资品种。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审计中心将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到期赎回进行日常监督,对现金
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相应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审议程序

  1、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

  2、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表决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中能电气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中能电气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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