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3234 债券简称:中能转债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 2024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203,661.99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2,071,055.8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207,105.5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144,079.76元。
经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在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以总股本557,577,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
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
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回馈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1、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拟在2024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上限为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同意本次议案。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