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
于 2022年 1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
中能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2,062.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567,928.46 元。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使用募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5,194.61 31,000.00 30,256.7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计 54,194.61 39,256.79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本次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实施主体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华创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94,759,990.52 元(含待置换的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公司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处于建设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处于建设初期的资金有效利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效提升经营效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