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5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遵循
1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2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
讼。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性质的证券。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连带责任。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
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 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
3 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
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 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
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 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 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
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 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
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 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
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 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讼。
提起诉讼。 但如果在公司发行证券过程中,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给公司造成损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公司股份
的,可以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股比例和持股期
限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
本章程第三十六条前述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4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三)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下列行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下列行为
为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 ……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 本款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下列事项:列标准之一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过: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
…… 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本款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下列事 除外);
项: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 (4) 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子公司投资等); (5)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6)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经营、受托经营等);
(4)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7)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8)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9)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10)签订许可协议;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2) 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10)签订许可协议; ……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 (三)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
……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三)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
3000万元; 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
…… 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一)项至第(四)
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包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