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2013 年经天津市
历史沿革
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天冿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首席合伙人 李金才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40 人
2020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327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2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013.01 万元
入(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2,773.9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270.62 万元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2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2,324.60 万元
2020 年上市公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司(含 A、B 股)涉及主要行业 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审计情况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019.27 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 2020 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截至 2020 年末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最近三年收到 4 次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凤,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3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包含本公司在内的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翁凌静,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两年为本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琤,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了包含本公司在内的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
况等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在
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在发出《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
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经审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信息和诚信记录,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自 2019 年起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审计人员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的资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