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4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20,098,872.8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20,850.8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本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2,021,602.5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29,521,990.31元。
经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在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拟以总股本3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