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3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
月18日14:30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2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
式召开,公司已于2018年4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57,649,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1.1850%。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
157,64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
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8年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8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6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黄发平律师、俞素娴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