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2-002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近日与西安
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安交大”或“乙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公司委托西安交大进行低压有源电力滤波器(APF)及静止无功发生器(SVG)研
究开发和技术转让项目。
二、合同主要内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低压有源电力滤波器(APF)及静止无功发生器(SVG)相
关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乙方帮助甲方掌握该技术并指导公司产品化生产。乙方
交付研发成果后,还需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提供与使用与该
研发成果相关的基础技术服务。
2、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
3、在本合同履约中,三年内乙方不能将该技术转让给福建省境内的其他方。
4、涉及本次转让的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授权甲方永久性
普通实施许可。即,乙方同意甲方享有永久自行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
识产权的权利,及在国内范围内进行销售、分销、使用、维修、安装滤波器系统
及控制器的权利。销售及分销权包括单售零部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将乙
方转让给甲方的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5、保密约定:双方需对此次标的所涉及的具体技术内容共同履行保密责任,
保密人员范围涉及双方参与项目所有人员,保密期限为两年。若因甲方责任泄密,
甲方按泄密的范围及程度给予对方赔偿;若因乙方责任泄密,乙方按照本合同总
金额的 100%予以赔偿。
6、项目验收:由甲、乙双方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完成。
三、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技术合作方西安交大电力电子与新能源技术中心在国内同行业享有盛
誉,是我国最早从事电力电子技术产品用于电能质量治理的科研机构之一。本次
技术转让是在西安交大电力电子与新能源技术中心研发的低压有源电力滤波器
(APF)及静止无功发生器(SVG)的已有成熟技术的基础上提出了更新的技术需
求和更高的技术指标,公司还需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技术二次开发并实现产业
化。该项目系列产品如能顺利产业化,将丰富完善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产品应
用领域,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具有较好互补性,可以显著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水
平和改善现有竞争格局。同时该技术与国家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及新能源战略
相一致,也符合智能电网发展的市场需求。
四、合同履约存在的风险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因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
研究开发部分或者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承担 50%,即
双方共同承担可能的损失和风险。
五、备查文件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No.ZN1201020)
特此公告。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