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5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6,799,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1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26,799,04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84,838,76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7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39 费铮翔
2 08*****206 樟树市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8*****564 樟树市铮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2*****884 刘涛
5 08*****955 西藏翔实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股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657,001 62.01% 97,997,100 424,654,101 62.01%
高管锁定股 104,121,216 19.76% 31,236,365 135,357,581 19.76%
首发后限售股 222,535,785 42.24% 66,760,735 289,296,520 42.2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142,048 37.99% 60,042,614 260,184,662 37.99%
三、总股本 526,799,049 100.00% 158,039,714 684,838,763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84,838,763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4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55号
咨询联系人:张惠祥,李彩霞
咨询电话:021-58598866-1298,021-58598866-1218
传真电话:021-5859853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