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宏路528号宏图大楼6楼会议室
5、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310,454,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8.9322%。其中中小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7,054,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339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308,941,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4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3,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2%。
6、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费铮翔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0,454,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0,454,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10,454,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10,454,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10,454,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0,454,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0,454,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54,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龚嘉驰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5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