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3-037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等情况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3,214,162,54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
2、自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14,162,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3,214,162,544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856,995,05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18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4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23年4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4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70 其实
2 01*****008 陆丽丽
3 01*****503 沈友根
4 00*****400 鲍一青
5 00*****510 史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股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总数 13,214,162,544 2,642,832,508 15,856,995,052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最新股本15,856,995,052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收益约为0.54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并公告。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咨询联系人:黄婉华
咨询电话:021-54660526
传真号码:021-5466050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