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1-04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通过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六人,实到董事六人,公司董事长其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业务发展,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通过现有或新设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含)等额 10.00 亿美元的境外债券(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下简称“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相应担保。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债券将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适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境外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选定或新设发行主体、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利率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费用、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3、决定是否增加担保、维好措施,以及是否使用其他增信方式;签署担保、维好协议等;
4、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境外发行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申报、审批、核准、发行及上市交易手续等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东方财富证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决议有效期自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序号 现条款内容、序号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书、合规总监。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 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
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监一名,合规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在董事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提名委员会成立之后,由董事会提名委员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在董事
会提名。 会提名委员会成立之后,由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
新增 第九章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立内控合规部,负责
对公司的重要营运行为、下属公司管控、财
务信息披露和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和监督。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合规总监由公司董事会聘
任,负责管理内控合规部的工作。公司合规
总监不得兼任与内控合规部职责相冲突的其
他职务。
第一百六十一条 内控合规部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本章程及其他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等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
《公司章程》原章节条款序号顺延调整。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此前公司副董事长史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董事郑立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
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项议案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