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1-02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六人,实到董事六人,公司董事长其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拟提出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派预案为:
1、以总股本8,613,136,49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1,722,627,29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335,763,789股。
2、以总股本8,613,136,4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16,788,189.46元。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1年度(自本项议案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银行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额度合计不超过161.00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2021年度上述预计银行授信、借款及相关担保的合同谈判签署等具体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及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原条款内容、序号 现条款内容、序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1313.649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3576.3789
万元。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861313.6491万股,公司 值,公司股份总数为1033576.378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61313.6491万股,其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33576.3789万股,其
他种类股0股。 他种类股0股。
第七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七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总数。 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护机构等主体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以有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
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作相应修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